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二十大精神在基层丨帕米尔雪山下的炉边夜话******
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26日电 题:帕米尔雪山下的炉边夜话
新华社记者刘红霞、杨湛菲、邵艺博
推开阿卜杜加米尔·努斯热提拉家的院门,一阵悠扬的歌声传了出来。安居房里,八九个人围坐在炕床上,一位柯尔克孜族大叔用民族乐器库姆孜欢快地弹唱着。炕床旁的炉子上,奶茶飘出阵阵清香。
这里是位于我国西部边陲的帕米尔高原。阿卜杜加米尔家所在的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布伦口乡布伦口村,海拔大约3300米,四面长年雪山环绕。
一曲唱罢,大伙高兴地鼓起掌来。坐在炕床一角的,是33岁的布伦口乡党委书记李文娟。16日这晚,她来到布伦口村走访,村民们听说了,便热情地邀请李文娟加入聚会。
“刚才你们弹唱得很好听,今年收成怎么样?还不错吧?”李文娟问。
户主阿卜杜加米尔接过话茬:“我家有两个护边员,政府每月都发生活补贴,养了三十几头牦牛,还开了民宿,今年全家人均能挣两万来块钱。到明年,我家就有四五十头牦牛了,希望(人均)能挣到两万五千块钱。”
“你家还开了民宿?拜克加克西!”李文娟有些惊讶又十分欣喜,用柯尔克孜语夸赞他“非常好”。
夜访前的当天下午,李文娟和乡里同事们召开专题讨论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我们乡的一大短板是产业发展不够深入,只是单纯地卖牦牛肉、卖冷水鱼。”布伦口乡乡长库尔班艾力·麦麦提艾力说,“下一步要利用好我们的畜牧业资源、自然资源,延长产业链,发展好旅游,带动群众进一步增收。”
布伦口乡是典型的边境乡、牧区乡。村民抬头便是被誉为“冰山之父”的慕士塔格峰,近处则是颇有名气的白沙湖。乡里牧民在饲养牦牛等牲畜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民宿经营上来,加上护边的稳定收入,增收有了更多盼头。
家里开美容店的、孩子大学毕业后在城里公司上班的、在乡里打工的……在这个边境乡镇,不少家庭都会有灵活就业的成员,整体收入更高一些。
那么,明年怎么能挣得更多呢?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说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我们来说,高质量发展是一分钱一分钱算出来的。”李文娟循循善诱,“你们看,苏巴什村在旅游旺季搞白牦牛骑行,一天能挣个500块钱,一年六到八个月是旅游旺季,有的老乡能挣到九万块钱。”
“是啊,明年我们也来试试,把吃牦牛、看牦牛、骑牦牛都好好弄一弄。”
“我们的民族特色《玛纳斯》说唱,也要好好给游客们展示。”
“我们村最多的就是石头,回头是不是建些有特色的‘石头民宿’?”
……
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院子外,不大的村落静谧安详,点点灯光为凛冽的高原夜色增添了暖意。屋子里,热腾腾的炉子旁,大家伙儿脸上红扑扑的。户主家九岁的小女儿阿依克热木·阿卜杜加米尔坐在大人中间,捧着小脸,眼里亮晶晶,似乎也在琢磨自己的来年目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擘画了宏伟蓝图。身为党代表的李文娟从北京返回边疆后,“头等大事”就是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深入学习宣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夜深了,走访也接近尾声,村民们从温暖的炉边起身回家。仲冬的帕米尔高原,繁星闪烁。乡亲们的脚步,轻快而坚定……
(新华网)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